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于2020年3月17日派出干部考察组对2020年第二、第七批援鄂医疗队员(编外人员)莫雪妹、刘舒琴两名同志进行了考察,并审核了他们的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拟聘用莫雪妹、刘舒琴两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0年3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3月2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人民西路13号,邮政编码:530012
人事科电话:0771-2326611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2326613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