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部职责
一、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及医疗行政工作。
二、制定医疗制度和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分析并向主管副院长、院长报告。
三、深人各科室,了解和掌握医疗工作情况,督促各种医疗制度和医疗常规的执行,提高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四、组织院内外会诊、医疗抢救和临时性医疗工作。
五、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同时向副院长、院长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对重大手术、致残性手术、特殊检查、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审批。
七、配合门诊办公室做好门、急诊医疗工作管理,督促检查药品及医疗器械供应和管理工作。
八、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医疗工作关系和处理医疗中存在问题。
九、负责组织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和技术考核,负责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试。
十、协助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医师资格考试及其他医疗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考试。
十一、负责组织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医院《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抓好本科室医德教育和医德考评,廉洁自律,杜绝收“红包”、拿回扣、乱开方、滥检查等行为。
医务部部长职责
一、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
二、拟定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三、经常深人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好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和院内外会诊,及搞好疑难病例讨论。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种常规和制度执行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保证医疗安全。协调临床、医技科室之间关系,加强门诊、急诊工作。
四、认真处理好医疗差错、事故,实事求是地调查、组织讨论和鉴定,及时向副院长、院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实施和检查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卫技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七、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予以解决。
八、负责审批新技术、新疗法的开展工作。
九、加强病案、统计、信息管理。
十、做好印鉴和文件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一、加强科室自身建设,搞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医院《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抓好本科室医德教育和医德考评,廉洁自律,杜绝收“红包”、拿回扣、乱开方、滥检查等行为。
副部长协助部长负责相应的工作,在部长外出时,受部长委托,主持科室工作。
医教科(由医务部兼)职责
一、承担医院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拟定科研规划与计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负责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做好对课题的跟踪调查、检查督促课题的执行情况,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三、负责立项课题的结题、科研成果的审查,组织鉴定、申请奖励和申报专利;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让。
四、建立健全医院科研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表彰制度和奖励办法:负责本院科研课题的调查与统计,加强本院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与教材等的管理,制定相关表彰制度和奖励办法。
五、负责广西、南宁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组织重点学科的评选工作、指导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对重点学科实行经常性工作检查与阶段性检查,根据检查意见,向医院提出重点学科的建设措施和指导意见。
六、组织有关区内、外科研、学术交流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拟订科研培训计划,有目的、有计划的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承担院内以及与有关单位科研协作的组织管理。
七、承担医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在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和主持下,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医院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表决。
八、协同医院档案室建立科研档案和科研管理的文书档案,负责科技保密审查工作;负责审查、统计、汇总和上报全院科研工作的材料,负责起草撰写全院科研工作总结报告。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教科科长(由医务部部长兼)职责
一、协助主管科研的副院长确定科研工作发展战略和指导思想,制定本院的科研工作方针政策。
二、组织起草科研工作计划及科研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研究提出科研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医院向卫生厅、南宁市卫生局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的申报,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协调有关科研课题的申报、鉴定和科研成果的评审工作。
五、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院内各科室完成各项科研工作任务,负责做好科研业绩考核、各类科技优秀人才遴选等工作。
六、主持科教科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
七、协助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做好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批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负责贯彻执行医院《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抓好本科室医德教育和医德考评,廉洁自律,杜绝收“红包”、拿回扣、乱开方、滥检查等行为。
十、副科长(医务部副部长兼)协助科长工作,科长外出或暂缺时代理科长工作。
联系邮箱:hhyyyuk@163.com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人民西路13号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4号楼5楼
邮政编码:530012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