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在院党委及院长的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负责制定本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计划。
三、掌握熟悉干部的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干部选拔、配备、使用意见。
四、负责做好全院工作人员的调配、转业复退军人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做好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计划、考试、面试及录用工作、临时工的聘用、录用、岗前培训、合同签订、管理工作等。
五、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聘任、考核、晋升、奖惩及全院职工考勤工作。
六、认真做好全院职工工资的管理、调整以及福利、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退休、辞退职工作。
八、负责做好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的返聘工作。
九、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办好职工伤、残、死亡善后处理工作及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费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职工出国政审、进修、考察、探亲等工作。
十一、 负责办理职工请假、休假、销假手续等。
十二、负责办理职式的人事调动手续工作。
十三、认真做好干部全员培训工作及报表填报工作等。
十四、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补充、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传递、借阅工作等。
十五、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的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等。
十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七、积极完成上级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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