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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8 15:50:1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全数字超声实时引导可视人流/宫腔诊疗系统和中央监护系统)项目(NN2021-J1-000158-JLN6)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2021-J1-000158-JLN6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全数字超声实时引导可视人流/宫腔诊疗系统和中央监护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万元,其中A分标25万元,B分标21万元。
最高限价:46万元,其中A分标25万元,B分标21万元。
采购需求:
A分标:


B分标: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其他资格: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未成功获取本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获取方式有以下两种)
4.1、方式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获取,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原件备查。
4.2、方式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原件备查。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标书获取登记表(按下表内容填写)作为邮件正文,发送至2199350141 @qq.com邮箱,资料有效且合格方算获获取成功。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自备口罩)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2500元整。B分标:2100元整。
保证金须足额缴纳,且到账时间不能迟于2021年11月 10日17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主)。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
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3、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自备口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地    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陈工,0771-2326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3
项目联系人:蒙工、梁工
电   话:0771-5883580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1年11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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