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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10-16 08:58: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市级二级甲等医院、国家爱婴医院。根据卫生部《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主要职能如下:
    (一)以优质的医疗服务水平、优质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辖区居民医疗健康需求。
    (二)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疑难重症转诊和院前急救等综合性服务工作。
    (三)根据技术水平和业务特点,开展以提高临床医疗、护理水平为主的科学研究工作。
    (四)在保证医疗质量、完成医疗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承担高中等医药院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以及在职人员进修培训任务。
    (五)与区、市医保中心紧密合作,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比上年增减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合    计     ——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1 0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含行业) 1 0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
  一级预算单位      
  二级预算单位 1 0  
  三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0,587.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9,467.56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40.51万元,增长10.4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55.02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82.64万元,增长64.74%,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财政项目化解长期债务1,000.00万元。
    2.事业收入16,241.1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医疗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18.61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加。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471.3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0.74万元,下降11.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款134.60万元,同比减少133.40万元,下降49.78%。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03.1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03.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医院业务收支结余-1,103.14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6.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0.95万元,下降80.72%,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年结转和结余包括财政补助结转(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68.00万元。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0,587.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569.0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84.64万元,增长16.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2.48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60.66万元,下降93.41%,原因是2017年4月起,退休人员发放的退休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272.80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402.2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740.2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88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340.67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16.60万元,增长19.5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83.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1,588.0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263.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71万元,增长12.21%,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按职工工资为基数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18.5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科教项目结转结余增 。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5.0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14.64万元,增长58.30%。其中:基本支出278.05万元,项目支出2,476.97万元。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98.09万元,支出决算为2,75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2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87.43%,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追加离休人员工资24.04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2.54万元。年初预算为  2,48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9.48%,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追加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经费等146.30万元。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万元,为2018年预算追加,其中,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经费2.00万元,医学重点学科扶持经费10.00万元。
    2.公立医院(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6.3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贷款贴息217.5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1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化解长期债务1,00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补助资金71.41万元,为2018年预算追加;专用设备购置经费1,113.1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2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8.81%,主要原因是医院购置HRP管理信息系统93.48万元为2017年预算结转;禁毒康复人员“同伴帮扶”项目经费35.00万元,为2018年预算追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2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7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
    3.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万元,为2018年预算追加,其中,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10.00万元,食源性补助1.00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3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数为16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
    5.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16.89万元,为2018年预算追加,其中,对口乡镇卫生院项目经费2.89万元,自治区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4.00万元,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市卫计委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5.00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43%,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追加离休人员工资24.04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9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25万.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43%。
    共组织对“眼科综合能力建设”一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如下:眼科综合能力建设,资金总额:525.00万元,全部为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预算525.00万元,项目概况:购置眼科手术显微镜壹台300万元,儿童手持免散瞳眼底照相仪壹台125万元,综合验光仪壹台20万元,数码裂隙灯显微镜壹台20万元,眼表分析仪壹台60万元。申请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提升眼科综合能力建设,发展临床重点学科,推动医院持续快速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日益增高的需求。根据对接受检查的患者调查满意度为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较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眼科综合能力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

眼科综合能力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指标内容 评价分值 自评得分
组织管理 20 20
项目实施 30 30
经费管理 35 35
项目效果 15 13
总分 100 98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眼科工作人员在临床应用时对设备操作程度不够熟练;二是专项资金时效性与实效性欠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眼科工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步骤、应用范围和常见故障处理等,也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正常工作。二是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的时效性。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有序推进项目开展,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件:南宁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http://www.nnhhyy.cn/uploadfile/2019/1017/2019101709064866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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