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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发布日期:2017-01-01 16:46: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医院和就医病员的联系,增进与病人的沟通,及时倾听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病人排忧解难;更加直接地了解病人的需求,及时调整医院的服务功能,拓宽医疗服务领域,提高病人对医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特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日时间
    每月第一、第三周星期三上午为院领导接待日,时间半天。
    二、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
    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由医院院办负责,在接待日前一天完成。
    (一)安排好院领导接待日值班表。值班表由院办每月排定一次,并将值班表送交院领导。
    (二)及时联系,确保领导到位。院办提前一天通知到人。值班表一经排定,不再随意变动。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须由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或委托院办调整。
    (三)准备好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表。
    三、接待地点
    4号楼5楼会议室
    四、接待程序
    (一)医院领导听取来访病员反映,做好接访登记。必要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
    (二)由医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责任科室领导当场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三)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向来访群众答复、沟通与交流。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处理。
    五、交办、督办、反馈、建档
    (一)交办。在来访接待中不能当时处理的,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提出意见,再由院办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限期报结。登记表原件留存,复印交办。
    (二)督办。来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由院办负责跟踪督办。
    (三)反馈。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查办。不得推诿、拖延、敷衍,一般要求在一周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接待日的院领导汇报。
    (四)建档。院领导接待日来访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由院办按月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六、接待守则
    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处理答复,实事求是;坚持规范,正确引导;群众权益,切实维护。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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