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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10-10 18:08: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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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市级二级甲等医院、国家爱婴医院。根据卫生部《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主要职能如下:
    (一)以优质的医疗服务水平、优质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辖区居民医疗健康需求。
    (二)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疑难重症转诊和院前急救等综合性服务工作。
    (三)根据技术水平和业务特点,开展以提高临床医疗、护理水平为主的科学研究工作。
    (四)在保证医疗质量、完成医疗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承担高中等医药院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以及在职人员进修培训任务。
    (五)与区、市医保中心及新农合医疗保险紧密合作,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市卫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比上年增减0 个,分类说明如下: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487.5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177.0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中:离退休人员工资统发1,308.71万元、防保人员工资10.00万元、贷款贴息206.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经费377.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18万元、中央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84.21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3.47万元、医疗保障决算数117.53万元。
    2.事业收入15,953.9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医疗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330.5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食堂收入、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5.97万元,全部为科教项目结余。
   (二)支出总计18,487.53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08.71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896.64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021.1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9.6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84万元;
    (4)贷款利息支出413.11万元;
    (5)其他资本性支出467.9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193.0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结余分配1.1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其中:提取职工福利费0.35万元,转入事业基金0.83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87.90万元,其中,科教项目结转(余)19.90万元,财政项目结转(余)68.00万元。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42万元,项目支出603.58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7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单 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29万元。
    1.公立医院(款)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08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贷款贴息206.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经费377.90万元;防保人员工资1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18万元。
    2.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8万元,其中.中央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支出16.21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补助)支出3.47万元。
    3.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5.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6.24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防保人员经费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用经费69.18万元,主要2016年实习费及房租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0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8%。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如下: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壹套,资金总额:260.00万元,其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预算200.0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0.00万元。项目概况:购置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壹套260.00万元,申请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开展全身各系统影像检查项目。满足医院临床医疗发展的需求,促进医院的部分业务的开展。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病人的安全提供保障。根据对接受检查的患者调查满意度为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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